食品安全改善需要更严格立法和监管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5-03-13 16:45:46点击:

    3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其中,《食品安全法》修改进展备受关注。

    会上,央视记者提出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毒奶粉、毒胶囊、地沟油,很多人都说对中国的一些食品简直是防不胜防,继大家去海外抢购奶粉之后,现在有人开始抢购国外大米,想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我知道《食品安全法》仍在修订中,我依然想问,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对餐桌上的食品真正放心?”

    傅莹表示,中国人有句话说,“民以食为天”,所以食品安全是一个天大的事,现在这个问题确实是很牵动人心。总有人那么昧着良心赚黑钱,有的时候看到那些报道,令人发指。从人大的角度,也确实想在这个问题上怎么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如何能够通过更加严格的立法和更加严格的监督,使这方面的情况切实得到改善,这是人大非常关心的问题。

    傅莹就此谈到《食品安全法》修订进展工作:“2014年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是2009年制定的,现在情况变化比较大,所以这次修改力度是比较大的,原来法条是104条,现在已经增长到145条,修改的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突出预防;二是要全程监管;三是要加大处罚;四是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