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氧水泡黄喉 商家受处罚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3-04-19 11:24:52点击:

贵阳市一商家使用双氧水(过氧化氢)泡黄喉,被工商部门处以1万元的罚款。

据贵阳市南明区工商局新华路分局执法人员介绍,日前,他们在对新路口农贸市场进行的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经营户赵某销售的黄喉中含有过氧化氢。经查,赵某所销售水发黄喉是从贵阳某早市批发来的,进货数量9.5斤,已销售3斤。

执法人员表示,双氧水是一种抗菌消毒剂,会与食品中的淀粉形成环氧化物,危害食用者健康。该商家的做法,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其未售完的水发黄喉6.5斤,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