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佑至:食品安全从限制政府权力做起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3-07-02 10:28:20点击:

新官上任三把火,新政府都想办几件影响力大的事情,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有意愿是一码事,能不能办成,是另一码事。一码归一码,有些事光有意愿不行。比如,为了保证婴幼儿奶粉的质量,有如下选项:一、降低税收,取消进口配额限制,增加市场供应;二、在法律范围内,加强政府监管;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四、允许劣质奶粉的受害者发起集体诉讼;五、强化市场准入,打造婴幼儿奶粉制造业的“国家队”。选项“一”假设竞争能促进质量提升,选项“二”、“三”和“四”假设提高不法行为的成本,也能够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这些假设都建立在理性和逻辑的基础上。唯独选项“五”,乃出于对政府权力的信仰,不需要诉诸理性和逻辑,因此脱颖而出,成为解决中国婴幼儿奶粉问题的独门秘方——— 有效与否,则另当别论。

 
  中央政府最近出台了许多关于婴幼儿奶粉的新政策,其中提到的诸多手段,都可以归入选项“五”的范围。比如提高产业集中度,强化准入审核。这样做的结果不难预测:奶粉业的产能向少数几家大企业、特别是国企集中。中粮控股的蒙牛随后收购了雅士利,也证明了这种判断。但产能集中乃至垄断在国企手中,能不能保证奶粉安全呢?
 
  国企特别是垄断国企与产品质量的关联并不牢固。已经破产的三鹿曾是河北省首屈一指的国企。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蒙牛的历史记录固然糟糕,但中粮控股以后也未见好转。现有的垄断国企已经够多了,所作所为同样不能让人放心。以上三个事实,足以让人打消对奶粉新政的过高期待——— 当然,这种期待可能从来没有存在过。普通人期待的是海外代购,对行政管制、垄断国企抱有过高期待的,往往是政府自己。
 
  在食品安全乱象丛生的2009年,有人提议在中央政府内成立高级别的委员会,专门应对食品安全危机,次年2月,“高级别”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定编后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4个司,共有12个司局级干部在其中工作,职责之一即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2013年,这个委员会仍然存在,但实际职能已并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中变动,确认了一个事实:食品安全问题是高度分散的问题,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所谓“高级别”上,即使是在中国,也于事无补。
 
  不恰当的政府权力,以及对政府权力的不恰当的信任,常常是问题的根源,而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三聚氰胺事件本身与中国质监部门的放任有很大关系,事发之后,政府行事如果能保持在伦理和法律的框架之内,也即公开道歉、官员引咎辞职并查处监管失职的官员,而由那些常见和通行的选项——— 市场、媒体和司法——— 来处理后续问题,不但三鹿,蒙牛、伊利、雅士利等奶粉企业都会在信誉和市场份额上遭受重创。这些企业曾在快速增长的婴幼儿奶粉市场上获得丰厚利润,也应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受害者不但得到赔偿,也得到法律的公义———但这些并没有发生,相反,后来的故事走上了另一条轨道。
 
  三聚氰胺事件是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陷入无望境地的开始。而这件事的经验是很明显的:我们不应该把食品安全寄托在扩大政府的权力上,相反,食品安全要从限制政府权力做起。政府只需做好分内的事——— 特别是管理好自己的扩权冲动,让市场、媒体和司法独立地发挥各自作用,食品安全才有希望。
 
  (作者系资深媒体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