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报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奖三万元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3-05-15 09:47:39点击:

  

  “最近掺假羊肉、毒生姜事件接连发生,加重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监管、严厉打击。”

  “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决不能再出现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
 
  ——李克强
 
  5月以来,我国有关部门集中发声,表示将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假羊肉、毒生姜事件发生后,各地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食品安全整治。即日起,我省也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
 
  本报也开通举报热线029-88880000,接到举报后记者将暗访调查,并通报公安机关及时查处。
 
  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省上专门拿出1000万元作为群众提供线索的举报资金。
 
  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案件的,依据涉案金额大小,最高可给予举报人3万元的奖励。
 
  企业涉食品安全犯罪将吊销证照
 
  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动员,省政府资政郑小明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说,这次专项行动之所以让公安部门重拳打击,主要是公安部门有侦查的手段,有确确实实的力量。他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排查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立案,一旦有企业涉及食品安全犯罪,将吊销企业证照。
 
  郑小明说,这次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上还专门拿出1000万元作为群众提供线索的举报资金。
 
  相关部门行动不力将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杜航伟表示,这次的打击决不仅仅是捣毁几个窝点、处理几个人而已,而是要彻底斩断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利益链条,彻底消除其对社会造成的现实危害,真正维护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考核办法,专项行动期间,对多次排名靠后的,省公安厅将责令相关地市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近期案例
 
  5月2日
 
  上海“假羊肉”爆出
 
  公安部公布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狐狸、水貂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变身“假羊肉”流入上海市场,引发舆论哗然。
 
  5月3日
 
  “两高”发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解释中首次明确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按“掺毒”定罪。
 
  5月4日
 
  山东“毒生姜”爆出
 
  央视报道,在山东潍坊市有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进行大姜种植,并且有滥用的现象。
 
  5月6日
 
  国务院提出“最严格监管”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
 
  5月8日
 
  国务院要求严打肉类掺假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打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行为,让“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纽贝贝
 
  被指假洋奶粉总代理公司是个修车店
 
  很多洋奶粉都标明自己是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的100%原装奶粉。那么,它们在原产地口碑如何?记者选取了在我国销售不错的新西兰奶粉品牌纽贝贝进行调查。记者找到了北京经销商的地址,品牌手册上说,纽贝贝源自新西兰,属于高端乳品品牌,现在原罐原装进口,来到中国。在新西兰奥克兰市,记者走访了十几个超市,都没有找到纽贝贝奶粉。随机询问几位居民,他们也表示从来没听过这个品牌。记者再次去了这款奶粉的北京经销处,这次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专为中国孩子打造的,不在新西兰销售。”
 
  按照奶粉罐上标明的地址,记者找到了位于新西兰奥克兰的总代理公司,但让人惊讶的是,它并不是奶粉公司,而是修车店。该店工作人员说,这一街区可以说是汽配城,从来没有和乳制品相关的公司。
 
  据央视
 
  重点打击五类犯罪
 
  1、危害食用油、肉类、酒类、乳制品、调味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食品等安全的犯罪活动。
 
  2、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犯罪活动。
 
  3、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死猪”、“假羊肉”等违法犯罪活动。
 
  4、涉及药品、农资、建材、儿童用品等领域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
 
  5、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
 
  举报途径:电话微博都可以
 
  电话
 
  029-86166850
 
  029-86166772
 
  邮箱
 
  shanxizhengzhi@163.com
 
  微博
 
  @陕西治安
 
  新浪http://weibo.com/2456425060
 
  腾 讯 http://t.qq.com/shanxizhengzhi
 
  举报信
 
  接收单位: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与朱宏路十字东北角
 
  邮编:710006
 
  举报内容:毒奶粉、黑作坊等
 
  婴幼儿、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重金属超标、添加非食用物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种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农畜产品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制售“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制售假劣乳制品、调味品、保健品、酒类、副食品等;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饲料、农药、兽药,明知饲料、农药、兽药中含有违禁物质而使用,以及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
 
  举报有奖
 
  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下,奖3000元至1万元
 
  (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不满100万元犯罪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2万元的奖励。
 
  (三)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四)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的案件社会危害性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前三项标准的高限金额给予举报人奖励。(本文来源:华商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