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意见的函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3-04-18 09:34:04点击: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胺鲜酯等7种农药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1个最大残留限量,完成了对2,4-滴等106种农药1259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评估和转化,并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的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改。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3年5月17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简秋

电话:010-59194033,59194105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编制说明

2、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编制说明

3、资料性附录A(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下载文件:  
附件1: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编制说明(CAC转化)-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标准文本(CAC转化)-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资料性附录A.doc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