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9-04-17 10:02:13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5月1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s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hd/zjdc/201904/t20190415_292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