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食品企业法人《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学习班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6-10-31 09:46:27点击:
为了帮助企业深入理解、做好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0月1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珠江宾馆举办了全省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学习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玲、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副处长冯亮、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会长戴昌芳、首席专家亓玉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黄佑等领导嘉宾出席,省局各科室相关同志、学会专家以及全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约300多人参加了本次学习班。学习班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承办并负责相关事宜,由省食品安全学会首席专家亓玉台主持学习班。

王玲副局长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她介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省局关于贯彻该新条例所做的工作。她指出举办本次宣贯学习班在宣贯新法的同时,希望能够让企业充分认识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新食安法的需要,并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依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上邀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五家知名企业代表上台参与现场签署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仪式,健康元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云宣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共同承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承诺书将在省局官网公示。

学习班邀请了广东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副处长冯亮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解读。他对修订《条例》的立法背景、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制定进行详细地讲解。他指出,本次《条例》的修订突出“共”字,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突出“防”字,完善食品安全基础性制度;突出“实”字,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突出“严”字,让监管长出利齿;突出“重”字,建立最严格法律责任。

    各企业法定代表人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班对企业今后更好地履行新《条例》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承诺书的签订环节更是提高了食品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力。本次《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学习班共两期,第二期学习班将于本月27号举办。(杨媛供稿/图)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玲在会上发表讲话

 

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副处长冯亮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会长戴昌芳出席学习班 

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首席专家亓玉台主持学习班

 

领导嘉宾见证企业代表现场签署承诺书

  

到场领导嘉宾

 

会议盛况